拘役4个月以后犯法算不算累犯
一、拘役4个月以后犯法算不算累犯
在被处以拘役之后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并不符合累犯的定义。
累犯的判断依据在于,前次犯罪与后次犯罪是否均为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程度的刑事处罚。
一般而言,普通累犯需要满足前后两罪都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而对于特別累犯而言,其前后罪并无刑度上的限制,只需两罪皆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类型即可。
即使前次犯罪被判处拘役,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判刑必须6个月以上吗
在涉及累犯情节的案例审理过程中,我们通常会设定起始量刑标准位于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
之所以作出如此安排,是因为要符合“累犯”的严格定义要求,即无论是之前的违法行为还是当前的犯罪行为,都需要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程度的刑事制裁。
基于此,我国对于有期徒刑等刑罚期限的相关,其覆盖范围包括了从六个月及其以上,到十五年以下的所有区间。
三、累犯和的区别
累犯和数罪并罚这俩,其实不是一回事!什么是数罪并罚?就是说我们国家的,对于一个人犯了好几个罪,比如说偷东西还杀了人这样的,就要把每个罪都分开来判,然后看一看有哪些法律规定,按照这些规定来决定应该怎么惩罚这个人。
这种做法就是为了让罪犯因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也就是所谓的“一码归一码”。
数罪并罚的时候,会用到两种原则,一种叫“吸收原则”,就是把重的罪行的惩罚吸收掉轻的罪行的惩罚;另一种叫“并科原则”,就是把每一个罪行都判了之后,把所有的惩罚加起来,得出最后要执行的惩罚。
那么累犯又是啥意思?累犯就是在已经接受完惩罚或者被赦免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又犯了新的罪行。
比如你被判了10年牢,坐满了出来,结果没过几年又去偷东西,那你就成了累犯。
累犯的判定跟你之前犯的罪是几个没有关系,只要你之前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出狱后5年内又犯了罪,并且这次也是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那就可以被认定为累犯了。
当累犯出现时,惩罚的原则就是要更重,也就是咱们常听到的那句话——“屡教不改,罪加一等”。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知道,如果你犯了错,就得付出代价,而且如果你不改正,那你就得承受更大的代价。
所以说,数罪并罚和累犯虽然都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但是它们的应用场景和惩罚原则是完全不同的。
以上是关于拘役4个月以后犯法算不算累犯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