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罪名都判拘役吗怎么办
一、两个罪名都判拘役吗怎么办
一个人做了好几件坏事,那就得把每件事情都挨个数出来,然后一个个地惩罚,最后所有的惩罚加起来算总账,这就是咱们说的数罪并罚了,一共有四个方法:并科、吸收、限制加重还有混合。
1、并科,就是每个罪行都各自判刑,然后所有的惩罚就像堆糖果一样堆到一起,全都得服完。
2、吸收虽然也差不多,但它选的是最重的那一个惩罚,剩下的其他惩罚就都被最好的那个给搞定了。
3、再说限制加重,这个方法就是把罪行一个个判下去,然后看哪个罪行最严重,比所有罪行的刑期还要高,再从这里面往下估摸着决定该怎么判。
用这个办法处理、拘役和的罪行。
4、最后说说混合原则,这就是看情况来,根据罪行不同,用上面几种原则中合适的一种来进行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两个罪名都判拘役吗判多久
在对两种犯罪进行惩罚时,除了施以死刑以及无期徒刑之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在总和刑期以下及数个刑期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做出执行刑期的决策,而在这种情况下,管制的最高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拘役则不超过一年;对于被判有有期徒刑的案件而言,若其总和刑期未达到三十五年,最高刑期也不得超过二十年。
倘若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涉及到附加刑的判决,那么附加刑仍然需要得到执行,并且如果所判附加刑的种类相同,就必须合并执行,否则便需分别执行。
三、两个罪可以判一个拘役一个有期吗
在中国刑事司法体系的运作过程当中,倘若某个被告人触犯了数项相关的罪名,那么依据各项犯罪行为的特征、情节以及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有权针对各个独立的罪名,分别裁定并宣告相应的处罚措施。
换言之,即便一位被告在同一时间内实施了两项罪行,法院仍然拥有权力,对其中一项罪行判处拘役,而对于另外一项罪行则判处有期徒刑。
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将依据每一项罪行的具体事实与情况,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并在最终的判决书中明确列出每一项罪行所应承担的具体刑罚类型及刑期。
以上是关于两个罪名都判拘役吗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