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四要件有哪些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四要件有哪些
关于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首先,本犯罪所侵害的核心法益即为我国对于食品卫生的严格管控机制以及人类自身拥有的基本健康权益;其次,在客观行为方面,本罪所指向的是那些在生产过程中未能遵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管理规定,非法制造和滥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行径;第三,从违法犯罪的主体来看,本罪的被告人需要具备普通公民身份;最后,在主观责任上,本罪的被告需要有明确的故意心态来指向其非法的食品制造活动。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因犯罪几年内不得从事,
被告人如若因为触犯了律法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制裁,那么将被禁止终身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岗位,亦不可成为任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对于那些已经遭到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责任人,在自惩罚决定正式作出的那一刻开始算起的五年之内,将不得再从事与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工作,同时也不能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的食品安全管理职务。
三、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构成的,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分为四个层面:首先,从其犯罪客体来看,本罪所侵犯的财产权益较为多种多样,包括了侵害了国家对食品安全以及食品卫生的严格管辖规定,同时也对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权造成了极大威胁;其次,从犯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本罪刑事案件主要表现出了当事人在行动上严重违反了我国针对食品产业链实行的各种卫生管理,故意销售并向市场供应那些被他们明确知道已经掺杂着一定程度有毒害和危险成分的非食品原材料的食品;再次,从实施犯罪的主体角度进行分析,本罪的实施群体主要是非职业化的一般民众,任何形式和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只要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便可成为该罪案中的潜在罪犯主体;最后,我们将眼光投放到主观因素上,销售有害食品罪最根本的行为动机便是的故意心态,通常这类犯罪都是以获取巨大的非法经济利益作为犯罪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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