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缓四漏罪十个月怎么判
一、判三缓四漏罪十个月怎么判
犯人服刑期间要是又被查出了漏罪,得先给他判新罪再说。
然后,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算总账,新旧两罪得数罪并罚,一起算上。
已经坐过的牢可不能白坐,得换算为新的判决这次要坐多少年。
说到,如果是发现漏罪后减的那部分刑,都不算啦!不过啊,这种情况让人觉得好像有点吃亏似的。
平时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考虑把这个因素加进去,比如在数罪并罚后的服刑期间,看看能不能多减几次,或者稍微宽点。
这样的话,就相当于给他们一些“补偿”吧。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刑满释放后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在犯罪分子服刑期满获释之后,若发现其存在尚未被审理或判决的遗漏罪行,应当将此类漏罪视作独立的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不得将原处刑期与后来所判定的新罪行合并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的明文规定,对于已经作出终审判决且宣告之后,发现犯罪分子仍有未被审判或判决之漏罪的情况,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进行并罚。
当犯罪分子服刑期满获得释放时,这就意味着其所受的刑罚已经得到了完全的执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发现其存在漏罪是无法再进行数罪并罚的,而是应该将此类漏罪作为独立的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同罪漏罪都怎么判的
对同一的遗漏犯罪行为,通常先用"合并起来算"再"减轻一些"的方法做到法律惩罚。
首先要保护被告的权利,所以新发现的罪状肯定是定罪的。
然后根据刑法的相关条款,把两回判的罪加起来处罚。
接下来,看新给的刑期,减去已经执行过的时间,剩下的才是实际应该执行的。
这就是"合并起来算,再减轻一些"的意思,它是处理遗漏犯罪行为的标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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