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和犯罪故意的区别
一、故意犯罪和犯罪故意的区别
首先来说,蓄意犯法和预谋致犯是两个相似但还是有所区分的观点。
我们来深入浅出地描述一下吧:那么蓄意犯法呢,就是指那些在进行违法行为时的思维状态。
比如说,他们心知肚明他们的举动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恶果,但是他们却选择了希望或者甚至是期待这个结果能够变成现实。
蓄意犯法呢,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正面或者负面的,正面的就是指这些人主动去寻求那种可怕的后果发生;反面的话呢,就是他们纵容这种后果的发生,既不去积极推动,也不会去阻止它。
然后,蓄意犯法就是指那些在这样的思维状态下真正付诸实践的违法行为。
按照咱们国家的《刑法》规定,蓄意犯法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哦。
简单来说,蓄意犯法就是犯罪行为的思想根源,而蓄意犯法则是把这种思想转变为实际行动的结果。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都是故意犯罪吗
确实如此。
首先,当累犯的构成要素中包含犯罪分子前后两桩犯罪行为时,只要其中之一属于而非故意犯罪,那么便无需将其视为累犯进行特别处理。
倘若犯罪分子已经因为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定需要接受以上刑罚惩罚后,在此期间内再次触犯了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行,那么,他们就属于累犯,应当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三、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针对故意犯罪的构成要素而言,其关键点主要包括认知因素以及意志因素。
首先,关于认知因素方面,行为主体必须明确意识到自身正在进行的行为可能会引发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结果。
这也就意味着,行为主体对于其所实施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有着清晰且深入的理解,并且清楚地明白这些后果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且还可能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害。
在意志因素方面,行为主体必须表现出对可能出现的危害性结果抱持着一种积极追求或者是漠然视之的态度。
这一点充分体现了行为主体在主观层面上对可能发生的危害性结果所持有的一种肯定或者是不加任何阻拦的立场。
在实践案例中,若行为主体能够对客观环境中的所有元素、行为对象的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结果都具有明确的认识,那么便可被视为已经满足了认知因素的要求。
至于意志因素,它主要体现在行为主体对待危害性结果的态度上,无论行为主体是积极期望这样的结果发生,还是消极地听之任之,都足以构成故意犯罪所需的意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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