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什么
一、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什么
诈骗贷款罪的法律主体为普通大众,既包括所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也涵盖各种类型的组织。
这些行为人如果以欺诈手段从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并对这些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就有可能触发犯罪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
对于诈骗贷款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规定在五十万元人民币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而对于“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则设定在三百万元人民币至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以上述金额的两倍至四倍作为量刑依据。
诈骗贷款罪属于结果犯,其成立不仅需要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还需达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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