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身份证明等手续,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是一项严肃且复杂的法律程序,以下是具体需要的手续。
首先是,要明确陈述的请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诉求。
其次,证据是至关重要的。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流水等;关于子女抚养的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等。
身份证明方面,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涉及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另外,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被告下落不明等,也有相应的管辖规定。
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之后会进入审理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调解等环节。
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同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离婚诉讼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个人权益,务必谨慎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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