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主动提出离婚有财产么
一方主动提出离婚,在法律上并不影响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只要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就可能有相应份额。
在时,财产的分割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而不是取决于哪一方主动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原则通常是公平合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具体分割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即使是一方主动提出离婚,也不能剥夺其依法应得的财产份额。
当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少分。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此外,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众多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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