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原告被告不到现场怎么办理
如果起诉离婚开庭时原告不到现场,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到现场,法院可缺席判决。
在案件中,开庭时当事人的到场情况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来看原告,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将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原告,有义务积极参与诉讼过程,以推动案件的进展。
而对于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可以随意不到庭。法院在缺席判决时,会谨慎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公正裁判。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能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例如,突发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此时,当事人应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请求延期开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等重要权益,当事人应尽量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以便更好地陈述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有助于法院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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