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在哪
夫妻房产更名和过户在适用情形、手续等方面存在区别。
夫妻房产更名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名字进行变更。这通常发生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一方自愿将房产变更到另一方名下等。其特点包括:一是通常不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二是手续相对简单,一般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证、身份证等,办理更名手续。
而夫妻房产过户,则可能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能在等情况下。过户可能涉及到产权的转移,比如一方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转让给另一方。与更名相比,过户的手续可能相对复杂一些,且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契税等。
在具体操作中,无论是更名还是过户,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手续。例如,要准备齐全所需的各类证件和材料,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同时,可能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和办理。如果涉及到税费缴纳,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夫妻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之前,建议当事人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