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离婚申请书怎么写的
一方失踪离婚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要明确阐述一方失踪的情况及离婚诉求。
在书写一方失踪申请书时,首先需要明确具体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下是一份大致的模板供参考:
标题:离婚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详细地址]。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已知)。
申请事项:请求判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时间]在[结婚地点]登记结婚。婚后[简要描述婚姻状况]。自[失踪时间]起,被申请人下落不明,至今已达[具体时长]。申请人通过多种途径寻找被申请人,均未取得任何结果。
鉴于被申请人长期失踪,双方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法继续维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请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在书写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是要清晰阐述一方失踪的具体情况,包括失踪时间、经过等;三是要表达自己离婚的坚定意愿和合理诉求。同时,还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报警记录、寻找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将申请书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后续的诉讼程序。离婚诉讼可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申请人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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