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按照什么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处理。
当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争议时,处理的依据主要是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首先,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上发生争议,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都可以依据该法进行处理。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具体的程序和途径。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也对职工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争议时,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也会作为重要的依据。
总之,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应当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避免发生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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