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多长时间不享受年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事假是指职工因个人原因向单位申请的假期,且单位在职工请事假期间未扣发工资。如果单位按照规定扣发了职工的工资,那么职工请事假的时间就不影响其享受年休假。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这意味着对于工作年限在1年至10年之间的职工,如果其请病假的时间累计达到2个月以上,那么该职工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对于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之间的职工,当请病假的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时,将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的职工,若请病假的时间累计超过4个月,同样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规定是为了合理平衡职工的休息权利和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职工在享受年休假的同时,也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请假时间。如果职工对自己是否享受年休假存在疑问,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