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对方身份证怎么办理手续
起诉离婚没有对方身份证,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对方身份信息后办理手续。
在时,如果没有对方身份证,确实会给诉讼带来一定不便,但并非无法解决。可以尝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获取对方身份信息。
可以回忆是否有留存对方的其他证件或材料,比如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这些证件上通常也有对方的身份信息。
查看双方共同的社交平台、邮件、短信等记录,看是否能找到对方提及身份信息的内容。
如果有共同的朋友、亲戚或同事,他们可能知晓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可以尝试向他们询问。
另外,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可能之前有过相关交易或登记记录,这些记录中也许会包含对方身份信息。
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获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出面去相关部门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手续时,除了对方身份信息,还需要准备、证据等其他材料。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证据等。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总之,虽然没有对方身份证会增加一些难度,但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是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从而顺利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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