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第三人激怒的狗咬伤什么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狗主人或管理人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第三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情形,第三人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当被第三人激怒的狗咬伤时,责任的确定较为复杂。首先,狗主人或管理人通常对其饲养或管理的狗具有一定的监管义务。如果狗主人或管理人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未给狗拴好绳索、未看管好狗等,导致狗在被第三人激怒后咬伤他人,那么狗主人或管理人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第三人存在故意挑逗、激怒狗等行为,且该行为是导致狗咬伤他人的直接原因,那么第三人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
此外,如果狗主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监管义务,比如狗一直处于安全的环境中,是第三人强行闯入并故意激怒狗才导致事故发生,那么狗主人或管理人可能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在确定赔偿责任时,还需要考虑伤者自身是否存在过错。比如伤者明知狗具有攻击性,还故意靠近或挑逗狗,那么伤者自身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在被第三人激怒的狗咬伤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狗主人或管理人、第三人以及伤者自身的过错情况,通过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和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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