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砸坏汽车玻璃谁负责
高空抛物砸坏汽车玻璃,一般应由抛物者承担责任,如果无法确定具体抛物者,可能由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当出现高空抛物砸坏汽车玻璃的情况时,责任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如果能够明确找到具体的抛物者,那么毫无疑问,该抛物者需要对汽车玻璃的损坏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可能很难确定具体是哪一个人实施了抛物行为。此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要对被侵权人进行补偿。也就是说,那些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当然,在承担责任后,如果后来找到了具体的抛物者,这些给予补偿的人可以向真正的抛物者进行追偿。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例如没有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没有进行有效的巡查等,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建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都应该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同时,车主也应该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区域,以减少遭受高空抛物损害的风险。总之,对于高空抛物砸坏汽车玻璃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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