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多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当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工作环境和安全的重要规定。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对劳动者的未来保障至关重要,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会使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权益受到威胁,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同样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也存在。总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或不合法情形时,能够有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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