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不还账,担保人能起诉吗?
在借贷关系中,有时候会出现贷款人不还钱的情况,这时候,作为担保人可就头疼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起诉贷款人,其实啊,这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那么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是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简单点说,就是得先让债权人去起诉贷款人,等法院判决了,并且把贷款人的财产都执行了,还是不够还钱,这时候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没这么做,直接来找担保人要钱,担保人是可以拒绝的。
但要是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那就不一样了,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如果债权人选择起诉债务人,那担保人也可以同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那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担保人该怎么办呢?要弄清楚自己承担的是哪种保证责任,如果不确定,可以查看当初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果决定起诉贷款人,就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还款记录、担保合同等等,有了这些证据,才能在诉讼中更有把握。
我们看看相关的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小编总结:贷款人不还账,担保人能不能起诉要分情况,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要先经过一定的程序;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就可以直接起诉,作为担保人,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也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希望大家都能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在借贷关系中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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