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婚后债务怎么分?律师教你3招避免被负债!
婚姻走到尽头时,债务分割往往成为最扎手的难题,近日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在离婚后突然收到30万网贷催收通知,这才发现前夫用她身份信息借款多年,这类"被负债"案件近年激增,如何准确界定和分割婚后债务,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安全和信用记录。
首先必须明确"共债共签"基本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去年处理的典型案例中,男方私自借款80万用于赌博,最终法院判定为个人债务,关键就在于女方提供了分居证明和债务用途证据。
其次要把握三大处理要点:
- 债务性质认定:区分日常消费性债务(如装修借款)与经营性债务
- 举证责任倒置:2021年司法解释明确,大额债务由债权人举证用途
- 分割策略选择:调解阶段可约定"债务跟随资产"原则,取得房产方承担对应债务
建议在离婚前做好三件事:①打印近5年银行流水标记可疑转账 ②到人民银行调取征信报告 ③对非本人操作的网贷及时申请笔迹鉴定,曾帮助客户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成功推翻前夫声称的"孩子留学借款",避免承担52万债务。
【建议参考】
- 离婚前6个月起建立财务隔离,新办银行卡专用于个人收支
- 发现异常债务立即发律师函给债权人主张不知情
- 协议离婚时务必列明债务清单及承担方式
- 保存好分居期间房租缴纳凭证等关键证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
【小编总结】 处理离婚债务犹如在雷区拆弹,核心要把握"用途证据链+时间节点证明",最近帮客户梳理出23笔可疑转账,通过外卖订单地址证明借款期间已分居,成功免除180万债务,离婚协议中模棱两可的"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条款存在法律风险,务必明确具体债务明细,当感情走到尽头时,理性收集证据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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