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如何自保?这些要点要知道!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给别人做担保贷款,一旦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往往就会陷入一个比较棘手的境地,这时候,担保人该怎么办才能保护自己呢?
我们来了解一下担保的基本情况,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就是如果贷款人还不上钱,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需要先找贷款人要钱,如果贷款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了,保证人再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解决方案
当面临贷款人还不上钱的情况时,担保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来自保:
- 及时了解情况:一旦发现贷款人有还不上钱的迹象,担保人要第一时间与贷款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看是否有解决的办法。
- 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在做担保之前,可以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比如抵押物等,这样一旦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 与债权人协商: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看是否可以通过分期还款、减免部分债务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尽量避免自己承担全部债务。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协商不成,担保人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小编总结
作为担保人,在为他人做担保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了解清楚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如果一旦出现贷款人还不上钱的情况,担保人不要惊慌失措,要及时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希望大家都能在担保问题上多一些谨慎,少一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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