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测报告书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现场检测报告书属于书证。
证据在法律程序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用于证明案件事实。而现场检测报告书作为一种常见的证据形式,通常被归类为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现场检测报告书往往包含了对特定现场进行检测后所得到的详细信息和数据。这些信息可能包括检测的时间、地点、检测的项目、检测的结果等。通过这些记载的内容,可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
例如,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现场检测报告书可以记录污染物的浓度、分布范围等关键信息,用以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否对环境造成了损害。在建筑工程质量纠纷中,现场检测报告书可以体现工程的质量状况,从而判断责任的归属。
现场检测报告书作为书证,具有以下特点:它是通过书面形式呈现的,具有稳定性和可保存性。它通常是由专业的检测机构或人员根据科学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测后出具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它所记载的内容是客观的,可以被反复查阅和验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现场检测报告书的采信,法院会进行严格的审查。会审查报告书的出具机构是否具有资质、检测程序是否合法、检测方法是否科学、检测结果是否准确等。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的情况下,现场检测报告书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被采纳。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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