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失踪报警警察不受理怎么办
如果遇到人失踪报警警察不受理,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依法处理。
当有人失踪后,报警是非常重要的措施。如果出现报警后警察不受理的情况,这是不符合正常程序和职责的。要确定是否符合报警的条件,一般来说,失踪时间达到一定时长,如 24 小时等,警方通常会受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未成年人、老人、精神疾病患者或有明确危险迹象的,警方可能会提前介入。
如果警方不受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警方给出明确的不受理理由,并记录相关信息。二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说明具体经过和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上级公安机关有监督和管理职责,会对下级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三是可以向相关监督部门,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部门投诉,促使警方依法履行职责。
同时,自己也可以积极寻找线索和证据,协助警方的工作。可以通过询问失踪人员的亲朋好友、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尽可能多地获取信息。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要明确,警方有责任和义务处理失踪案件,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如果警方存在不作为的情况,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纠正和追究责任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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