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原公司债务由谁来承担
通常情况下,公司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受让后的公司承担。
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关于原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而言,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发生转让时,如果是公司的整体转让,包括资产、负债等全部转让给新的主体,那么新公司通常需要承担原公司的债务。这是因为公司的主体资格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只是股东等方面有所变动。
如果在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有明确的约定,对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特别的安排,那么这种约定在双方之间也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方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原公司的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受让后的公司承担债务。
如果原公司在转让前存在故意隐瞒债务等不正当行为,导致受让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了公司,那么受让方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原转让方追偿。
为了避免在公司转让过程中出现债务纠纷,各方应该在转让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明确债务情况,并在转让协议中对债务的承担作出清晰、明确的约定。同时,相关各方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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