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了不能退款,是否还可以退呢
在一般情况下,约定了不能退款后,要退款会存在一定难度,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
当双方明确约定了不能退款时,这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合同条款。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不能退款了。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使得即使有这样的约定,仍然有可能退款。
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订立不公平的情形,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进而要求退款。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使得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不退款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可以主张退款。
合同约定本身可能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果该约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是显失公平的,那么它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也可以退款。
另外,即使有不能退款的约定,但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那么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要求退款或变更合同条款。
但需要强调的是,要突破不能退款的约定进行退款,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包括合同的具体约定、双方的履约情况、是否存在特殊情形等。如果一方随意违反不能退款的约定要求退款,而又没有合法依据,那么很可能不会得到支持。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各种情况,谨慎约定退款条款,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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