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诉讼离婚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
诉讼是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时采取的一种法律途径。在进行诉讼离婚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所需材料。
首先是,这是启动程序的重要文件,需明确阐述离婚的请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
身份证是证明当事人身份的必要证件。
证则用于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相关证据也非常关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出轨等行为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流水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等。
如果有涉及财产评估、亲子鉴定等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相关机构出具的报告或鉴定意见。如果委托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准备诉讼离婚材料时,建议当事人提前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院,以确保准备的材料完整、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的要求。这样可以提高诉讼的效率和成功率,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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