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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法律解析:

如果离婚案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给钱,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查找对方财产线索、要求法院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等。

在案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的情况下,首先要保持冷静并积极应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其一,积极协助法院查找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这可能包括对方的工资收入、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可以向法院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相关信息,以便法院能更有效地执行。

其二,要求法院采取更严厉的执行措施。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诸如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拍卖对方财产以清偿债务,对对方进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其三,关注对方的动态和经济状况。如果发现对方有新的收入来源或财产变动,及时向法院报告。

其四,与执行法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和解决建议。

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施压,比如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同时,也要注意在整个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需要强调的是,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当事人要有耐心和信心,相信法律最终会给予公正的裁决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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