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举措。它的目的在于更精准地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体现税收公平。
子女教育扣除,有助于减轻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的经济压力。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鼓励个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为纳税人在面临重大疾病时提供一定的税收支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减轻了纳税人在住房方面的负担。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则根据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扣除标准。
赡养老人扣除,体现了对家庭养老的支持。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总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切实减轻生活负担,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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