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抚养权会失去探视权
失去抚养权并不一定会失去探视权。
在法律上,抚养权和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抚养权主要涉及子女日常生活的直接照料和教育等权利义务,而探视权则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保持联系、交往的权利。
即使一方失去了抚养权,其仍然依法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这是基于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的。法律通常会认可和保护这种亲情联系,以避免因为抚养权的归属而完全切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交流。
当然,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比如有虐待、暴力、犯罪等行为,或者严重违反探视约定、干扰子女正常生活等情况,那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或暂停其探视权。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不能随意剥夺。
在处理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子女的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等,以做出最有利于子女的判决。双方也应该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处理好抚养权和探视权的问题,避免因为纠纷而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困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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