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个人所得税是按应发工资来计算的。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征依据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应发工资来确定的。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而实发工资则是扣除了各项代扣代缴款项(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后的实际到手工资。
具体来说,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首先需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5000 元(每月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所在的税率区间,按照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计算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并按时足额代扣代缴。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将会面临税务处罚。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关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确保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准确性。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或者向税务机关咨询和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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