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起诉强制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手续和证件。
强制,也就是诉讼离婚,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首先是,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文件,需明确陈述离婚的请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
其次是本人的身份证,用于证明原告的身份。
证也是必不可少的证件,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可能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等,以明确子女的身份信息。
有财产分割需求的,要准备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如果存在家暴、出轨等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在准备好上述手续和证件后,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判决等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建议当事人在前咨询专业,以确保准备充分的手续和证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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