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动物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等。
动物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类型。在民事责任方面,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一般原则。比如,某人饲养的狗咬伤了路人,那么狗的主人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有人故意去挑逗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而导致自己受伤,那么饲养人可能会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使被侵权人存在一定过错,也不能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比如,饲养烈性犬却没有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导致他人受伤。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没有任何免责事由。因为这类危险动物本身具有极大的潜在危险性。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总之,对于动物侵权的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以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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