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过错方离婚协议书的撰写需要明确双方基本信息、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重要内容,同时要体现过错方的责任和相关约定。
过错方协议书的写作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在协议开头明确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接着,清楚表述双方均的意愿。
对于财产分割部分,由于一方是过错方,可能在财产分配上会有所体现。例如,过错方可能同意少分一些财产,或者将特定的财产给予无过错方作为补偿。要详细列出双方的财产情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并明确各自的归属。
债务承担方面,要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以及各自承担的份额。如果有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应注明由其个人承担。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更是重中之重。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未获得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的承担比例和支付时间等。
还可以约定一些其他事项,如违约责任、协议的生效条件等。在撰写过错方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咨询专业,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双方的权益。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最好能进行公证,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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