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当债权人起诉担保人时,担保人应积极应诉,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关证据和答辩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首先需要明确自身所承担的担保责任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一般担保人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中,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收到后,要仔细审查债权人的和相关证据,确定其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同时,担保人应尽快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条件是否成就、是否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等。
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要按时参加庭审,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如果对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不熟悉,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以便获得更有效的法律帮助。
担保人还可以考虑与债权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以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如果担保人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反诉,要求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担保人面对债权人的起诉不能消极对待,而应积极采取措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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