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再婚后买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在大多数情况下,再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再婚后购买房子,无论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共同出资,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就属于共同财产。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再婚后购房的资金完全来源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明确证明资金来源,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约定房屋的归属情况,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的性质。
如果再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所得的财产用于购买房屋,且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给予一方,那么这部分资金所购买的房屋份额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在购房时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房屋的归属问题。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权益,减少争议的发生。
总之,再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是否有约定等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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