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等责任。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当这一权利受到侵害时,就可能产生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责任。
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中,对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身体损害,可能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责任。如果导致他人死亡,还可能涉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这种责任的确定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方式和后果、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等。同时,法律也会规定一些免责事由,如果侵权行为人能够证明存在这些事由,可能会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情况较为常见,例如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等。一旦发生此类情况,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和精神上的慰藉。
总之,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责任的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使人们在行为中更加谨慎,避免对他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侵害。它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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