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不还的人叫什么
借贷不还的人通常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老赖”。
在法律和社会语境中,对于那些借了钱却不按照约定归还的人,有一些特定的称呼。“失信被执行人”是一个较为正式和法律术语化的表述。当借款人经过法定程序被认定有未履行还款义务等失信行为时,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意味着他们在信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可能会受到一系列限制和惩戒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
而“老赖”则是一个更为通俗的称呼,它带有一定的贬义色彩。这个称呼突出了这类人在诚信方面的缺失和耍赖的行为特点。他们违背了借贷时的承诺,给债权人带来经济损失和困扰。
借贷不还的行为不仅对个人信用造成极大损害,也会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它破坏了借贷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了人们之间的信任度,增加了交易成本和风险。在法律层面,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诉讼等方式来追讨欠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也在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以促使人们遵守信用承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总之,无论是称为失信被执行人还是老赖,这类人都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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