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及诉讼离婚哪个好
调解离婚和诉讼离婚各有其优势和适用情况,不能简单地说哪个绝对更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
调解是指夫妻双方在有关组织或法院的主持下,就离婚及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离婚方式。其优点在于,能够相对平和地解决问题,避免双方在法庭上激烈对抗,减少对彼此感情的进一步伤害。同时,调解过程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达成更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调解离婚通常速度较快,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诉讼离婚则是通过向法院来解决离婚问题。其优势在于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和保障性。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裁决,确保公平公正。在一些复杂的、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况下,诉讼离婚可能更能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诉讼离婚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程序相对繁琐、时间较长、费用较高等。而且可能会使双方关系更加紧张。
在选择时,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且希望以较为平和的方式解决,调解离婚可能是较好的选择。但如果存在重大分歧、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或一方可能存在不配合的情况,诉讼离婚则可能更合适。也可以先尝试调解,若调解不成再考虑诉讼离婚。总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最适合自身情况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