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一次性判决离婚
要想一次性判决离婚,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在司法实践中,要实现一次性判决并非易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可以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是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些情形相对比较明确,如果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对一次性判决离婚有较大帮助。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通常也会判决离婚。
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比如,对于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并取得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受伤的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等证据;对于分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同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婚姻的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也会增加一次性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是一件严肃且影响重大的事情,在决定是否离婚以及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和有效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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