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登记结婚的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
在异地登记结婚,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有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方式和要求有所不同。
当涉及到在异地登记后办理手续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合适的途径。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要注意的是,不能在异地直接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通过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是到被告住所地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