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造成重大损失是如何认定的
一、骗取贷款罪造成重大损失是如何认定的
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内部从业人员违反相关法律及行政规章制度,将贷款发放给其关系人之外的人士,由此导致损失额在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即可视为“重大损失”场景;如损失额在人民币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可判定为“特别重大损失”情况。
对于此类单位犯罪行为的涉案金额标准,可参照个人犯罪行为的涉案金额标准,以2至4倍的比例进行衡量和把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5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骗取贷款罪要怎么量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了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对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财务损失,或者行为人所实施的非法行为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该行为人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责罚;
然而,若其行为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遭受到了极其严重的财务损失,或者其行为还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那么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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