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拒执罪
一、什么是拒执罪
拒不履行裁判、决定罪是指违法者在面临人民已生效之判决或裁定时,有实际执行之能力却予以拒绝,且情节严重者所应受到的刑事责任追究。
对于此类罪犯,若情节严重,将被处以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外加罚金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执罪可以直接去公安立案吗
的刑事案件通常需由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进行正式立案。
在经过严谨的侦查程序后,确认被告人确实施行了相关违法行为且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便可将此案移送至相应司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或法院需严格遵循既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审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含义为对于已由人民法院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具备履行能力并能实际履行的前提下,故意拒绝履行,情节严重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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