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以及双方亲自到场等手续。
在前往民政局登记时,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证件方面:
1. 双方身份证: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
2. 户口簿:需提供本人那一页以及户口簿首页。
手续方面:
1. 双方亲自到场:结婚登记必须由双方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2. 填写相关表格:包括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
3. 进行声明:在登记员面前宣读声明,表明双方自愿结婚等内容。
4. 拍照:一般民政局会提供拍照服务,用于结婚证上的照片。
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
2. 提前了解当地民政局的工作时间和具体要求,避免因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办理。
3. 如果是再婚,还需提供证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
4. 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进行婚前检查,但这并非强制要求。
总之,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手续,按照民政局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就可以顺利完成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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