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受伤到什么程度算轻伤
眼部受伤达到轻伤的程度,通常包括多种情形,如眼球穿通伤或眼球破裂伤、眼眶骨折等。
眼部受伤后判断是否构成轻伤,需要依据相关的司法鉴定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被认定为轻伤的眼部损伤情况。
眼球损伤方面,一侧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 1 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等情况。
眼眶和眼周损伤,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眼睑缺损、一侧眼睑轻度外翻、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等也可能构成轻伤。
还有视力方面的考量,如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 0.5 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 0.3 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 0.7 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 0.2 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应以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准。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涉及眼部受伤的法律案件中,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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