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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合飞律师1周前 (04-19)普法百科1
法律解析:

保证期间的认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保证合同约定来确定。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其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应查看保证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如果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按照约定来确定保证期间。约定的保证期间可以是固定的时间段,如一年、两年等。

若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认定保证期间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确定。这是计算保证期间的基础,必须明确清晰。二是保证期间是一个固定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三是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免除。

总之,准确认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同时注意相关的细节和特殊情况,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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