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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借款收条如何写

法律解析:

现金借款收条应包含借款人姓名、收到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收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写现金借款收条时,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要点和步骤。

在收条的开头明确写上“收条”或“现金借款收条”字样,以表明文件的性质。

接下来,注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保身份的准确性和可识别性。

准确写明收到的借款金额,要用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表述,以避免金额上的争议。例如,“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

写明借款的日期,这对于确定借款的起始时间很重要。

接着要明确收款方式为现金。

可以添加一些附加条款,如还款的具体要求、利息的约定(如果有)等。

借款人应在收条上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签名要清晰可辨认。

为了增加收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以考虑在签名处按手印。同时,建议保留一份收条的副本作为备份。

例如:

现金借款收条

借款人姓名:[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今收到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现金借款,借款日期为[具体日期]。

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借款人姓名]

日期:[具体日期]

这样一份完整的现金借款收条可以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中提供有力的证据,保障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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