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除医药费外还赔偿吗
一、误工费
工伤职工因工伤暂时无法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平均工资作为误工费。误工费从工伤职工接受治疗开始之日起计算,至评定伤残等级之日,或被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对于经治疗仍属于无法恢复劳动能力而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误工费计算至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二、护理费
若受伤职工因工伤需要专人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护理费。护理费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护理标准支付的费用。护理费从工伤职工需要护理之日起计算。
三、伤残补助金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构成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伤残等级和伤残津贴标准支付费用。伤残补助金从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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