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怎么办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或双方约定来分割房产。
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的处理方式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要看双方是否对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如果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通常应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一般来说,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对房产享有的权益份额。出资可以包括首付款、还贷部分以及其他与购房相关的费用。在确定出资比例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还需要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比如,一方在居住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较大的装修或维护,可能会在分割时适当予以考虑。
在处理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房产的分割方案,那是最为便捷和高效的。但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在处理房产分割等问题时,不能完全参照婚姻法律的规定。同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居双方在购房时最好能够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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