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什么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是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重要法规。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的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通常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他们在事业单位中承担着专业技术工作,通过公开招聘可以确保选拔到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才。
管理人员:负责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领导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公开招聘有助于选拔出具有管理才能和综合素质的人员,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工勤人员:主要从事后勤保障、辅助性工作等。对工勤人员进行公开招聘,能够保障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该规定旨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机制,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明确招聘程序、条件、方法等,为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它有助于打破传统的用人观念和体制束缚,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和流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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