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断交一年后还能接吗
五险一金断交一年后通常是可以接续的。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当五险一金断交一年后,一般来说,大部分情况是可以进行接续的。
对于养老保险,其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断交一年不会对之前的缴费记录产生太大影响,后续继续缴纳,累计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即可。
医疗保险方面,断交后可能会影响到医保待遇的享受,但重新缴纳后,有些地区可能会有一定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不同地区规定可能不同。
失业保险,只要符合领取条件,之前的缴费年限也是有效的。
工伤保险则是在参保期间有效,断交期间不享受相应保障。
生育保险也是类似,通常需要连续缴纳一定时间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住房公积金断交一年后,账户余额仍在,后续可以继续缴存。
不过,具体的接续政策和影响可能因地区、险种以及相关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在五险一金断交后,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接续,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太大影响。同时,尽量保持五险一金的连续缴纳,以获得更全面和稳定的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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