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送女方手机和彩礼怎么办理
婚前送女方手机属于一般赠与,交付即完成;彩礼的办理通常在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现金或转账等方式交付,并可留存相关证据。
对于婚前送女方手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视为一种普通的赠与行为。一旦男方将手机交付给女方,赠与就生效了,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这是因为手机属于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标志。
而彩礼的办理则相对复杂一些。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习俗中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双方需要就彩礼的金额、给付方式等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给付彩礼时,可以选择现金交付,同时要求女方出具收条;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并保存好相关的转账凭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可能出现纠纷时,能够有证据证明彩礼的给付事实。
还需要注意的是,彩礼的给付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不能以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要求对方接受。同时,在法律上,彩礼的返还问题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总之,在婚前送女方手机和彩礼时,男方要明确各自的法律性质和后果,谨慎处理,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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